金华市婺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方明等同志审判职务文件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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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3年4月24日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) 任命: 方明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 郑艳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 庄期春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 胡胜克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; 王正平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 杜小媛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; 郑向华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 石伟明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; 胡建红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; 吴松玲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 应岚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 李良军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; 杨君花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; 涂子洪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 项璐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; 王莺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白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; 钱建平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副庭长。 免去: 丁旭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 庄期春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 吴一平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; 王正平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 林榕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 石伟明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; 郑向华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 冯运才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; 涂子洪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; 应岚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 杜小媛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白龙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 杨君花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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